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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关于预防和处置“法轮功”等邪教和各种非法宗教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2016年04月19日 00:00 佚名 点击:[]

为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确保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人员分工

组长由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党办(院办)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学生工作处处长、院团委书记、保卫处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

组织协调工作由党办(院办)负责,学生工作处、工会配合;情报信息工作由院团委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系配合;宣传教育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学生工作处、各系配合;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二、主要职责和任务

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各种“非法宗教”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及转化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如下:

(一)组织协调组保持与各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并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摸底排查不留死角,注意发现和掌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有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妥善处理和处置“法轮功”等邪教或各种“非法宗教”突发性事件。

(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参与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人员的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高校大队、市国家安全局、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各部门、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党办(院办)、保卫处报告。

(四)负责宣传教育的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耐心的疏导、教育工作,如发现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教职员工、学生,对他们要大力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他们的认识,及时分化疏散人群。

(五)负责治安保卫的部门要加强校园巡逻的力度,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加强门卫值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果断处置。配合宣传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劝阻无效的邪教及“非法宗教”人员,要组织人员监控,对为首者要采取隔离或抓获等必要措施。并采用照相、录像、笔记等方式收集证据,以便查处。

三、具体要求

(一)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分工和职责。特殊情况时,不得请假离校,一旦发生事件要迅速到达现场,履行职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院)办(总值班电话:5863280),保卫处要保持24小时值班(电话:2295660),有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领导。各成员要加强请示汇报,谨慎妥善地处理问题。

(三)有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告。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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