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区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起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做好每月的线索排查,落实整改处置措施,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单位每月25日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整治表》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飞天楼1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c@guat.edu.cn。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项排查重点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整治表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