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
三、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围绕消防、危险化学品、食品、治安、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对校园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台账,认真填写《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全检查登记表》,及时将安全隐患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当前安全工作的形势,结合实际,开展校园“违规电器警示展”“安全事故警示案例图片展”等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开展生命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汛期安全、消防安全、暴力侵害等内容,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实验室、食堂、保卫、宿舍等一线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部门、单位于6月25日17:00前,将本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全检查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交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飞天楼1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c@guat.edu.cn。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