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主汛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215号)文件要求,加强主汛期学校洪涝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汛期期间:1.凡涉及学校校园财产或师生安全的重大雨情、水情、灾情的;2.水库和江河堤防等险情的;3.有学生、教职员工被围困情况的;4.因灾师生死亡情况以及山体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学校安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要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飞天楼117室)。
二、严肃信息报送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洪涝灾害信息;对要求及时报送的信息或核实事项,要迅速核实、及时反馈。凡因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影响应急救援处置,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信息报送采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紧急的材料请及时致电提醒查收。电话:0773-2253085;电子邮箱:bwc@guat.edu.cn。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