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6年11月9日是第35个全国消防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2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知识、强意识”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制作的《火灾猛如虎 人命大于天》系列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违规电器警示展”“校园火灾案例警示展”等活动,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条幅、网络媒体、板报、电子显示屏、部门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宣传。
各部门单位要重点聚焦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动火作业、电气线路安全、居家生活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火灾隐患,通过主题班会、部门会议等形式组织安排师生上好一堂“识风险、懂预防”消防安全专题课,让师生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学会报火警、懂得逃生自救。(相关视频及知识可网上搜索)
(二)组织开展“学法规、明底线”法律法规宣贯解读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桂消〔2026〕5号)、《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相关制度可网上搜索)
(三)开展“真灭火、真动作” 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6—2030年)》,聚焦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以及保卫、宿舍、实验室、食堂、超市、餐饮店、校外培训机构等一线重点岗位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严格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和“五知”评价标准》,开展实操实训演练,提升“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初起火灾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开展“查隐患、除风险”排查整治
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查隐患、除风险”排查整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主动整改安全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业务范围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办公楼、食堂、校园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校园车辆停放及充电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冷库等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占堵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线破损老化、排油烟道积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隐患问题,坚决防止造成社会影响的校园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教育及风险隐患大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消防安全无小事,自觉履行消防宣传教育义务,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积极落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员发动,多策并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及时反馈。请各部门单位于11月21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及参与消防宣传月各类活动的情况资料(如主题班会、部门会议、排查照片、消防安全教育及风险隐患大排查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学校保卫处邮箱:bwc@guat.edu.cn,保卫处汇总整理后报送教育厅。
保卫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