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安稳〔2024〕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橱窗、条幅、网络媒体、板报、电子显示屏、部门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宣传。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教发厅函〔201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通过主题班会、部门会议等形式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等,给师生上好消防安全教育课,让师生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学会报火警、懂得逃生自救。(安全教育警示片、培训讲稿及PPT等安全宣传资料另行发送至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分批分类对新进教职员工、学生宿舍以及图书馆、食堂、门面等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强化初期火灾扑灭和火灾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展消防安全警示展活动
组织开展“违规电器警示展”“校园火灾案例警示展”等活动,强化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重点自查并整治办公区域、教学场所、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筑施工场地周边等校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及上述场所乱堆放易燃可燃物、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不畅通、宿舍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和救援、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充电、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操作不当、燃气通风不畅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造成社会影响的校园火灾事故发生。(消防风险隐患自查清单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消防安全无小事,自觉履行消防宣传教育义务,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积极落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员发动,多策并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及时反馈。请各部门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本部门开展及参与消防宣传月各类活动的开展情况资料(如主题班会、部门会议、排查照片及附件的隐患自查清单)发送至学校保卫处邮箱:bwc@guat.edu.cn,保卫处汇总整理后报送教育厅。
保卫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