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学校新学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初安全检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上报、及时消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本次安全大检查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与学校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
(二)检查时间:2023年9月1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校园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符合规定要求,宿舍、家属楼、实验室、办公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是否有可燃杂物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消防设施被私自拆除移走、变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线破损老旧等问题;对校园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等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严查“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整治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违规充电、不停放在楼梯间。
牵头部门:保卫处
(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等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严格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实验室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牵头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三)燃气、醇基燃料使用场所排查。对食堂、门面商户用气场所进行自查,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在醇基燃料附近违规用火动焊等问题。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四)食品、自来水供水及卫生防疫安全检查。保障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检查食堂食品、门面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饮食物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消毒、保洁以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虫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使用自备水源的,要重点检查水源是否有卫生防护设施,周边环境是否清洁、是否有污染源,水质是否经过专业部门定期检测。如有二次供水的,是否对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健康驿站的消毒、管理等情况。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五)校园治安和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落实情况,校园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及管理情况,校园安保人员值班值守情况等;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是否规范,师生是否遵守交通秩序管理等。
牵头部门:保卫处
(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检查。重点是协调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矛盾纠纷等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不能整治化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记录台账。
牵头部门:保卫处
(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梯、供水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网线路、水电气、学生宿舍热水系统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是否即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规定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热水系统由学工处负责督促系统供应单位进行检查、报告和整改。
(八)建筑施工领域、建筑物及工地。对学校自建房、建筑物(含构筑物)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结构性裂缝等情况。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围挡是否完好,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是否独立设置施工通道和出入口,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
牵头部门:基建处
四、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各部门单位请于9月1日17:00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guat.edu.cn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