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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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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安全大检查及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3日 13:3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桂教安稳202257号)及《全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桂教安稳202258号)等文件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期末安全大检查及岁末年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留校学生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一)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在寒假放假之前,要针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重点进行疫情防控、交通安全、财物安全、用火用电安全以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传销等主题教育。

(二)安全检查

各部门单位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针对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启航科创园等场所,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并认真做好排查整改记录台账。

(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各职能部门要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1、消防安全领域

1)人员密集场所。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校园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占堵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线破损老化、排油烟道积油、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部门:保卫处)

2)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对校园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等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严查“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整治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违规充电、不停放在楼梯间。(责任部门:保卫处)

2、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

1)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严格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实验室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责任部门:教务处、科技处)

2)燃气、醇基燃料使用场所。加强学校食堂、商铺、住宅区使用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在醇基燃料附近违规用火动焊等问题。(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食品和饮用水领域

1)食堂。对校园内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堂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是否规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虫等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是否正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上岗培训等情况是否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2)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对校园内其他餐饮、食品经营店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原料受污染、禁售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等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自备水源。如使用自备水源的,要重点检查水源是否有卫生防护设施,周边环境是否清洁、是否有污染源,水质是否经过专业部门定期检测。如有二次供水的,是否对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4、建筑施工领域

建筑物及工地。对学校自建房、建筑物(含构筑物)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结构性裂缝等情况。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围挡是否完好,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是否独立设置施工通道和出入口,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责任部门:基建处)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隐患自查及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细致进行检查,切实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摸准查清,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严肃追究。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自治区教育厅将组织督导组开展整治情况检查,适时通报。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部门单位请于202315日前将《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用所在部门单位邮箱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guat.edu.cn

(五)开展“回头看”。学校安稳办将在下学期开学后针对排查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送总结材料。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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