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期末、暑假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9〕1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期末、暑假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临近期末,暑假在即,假期出行、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多,同时,受夏季汛期等恶劣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溺水、交通等事故多发以及泥石流、山洪、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易发的特点,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一)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离校、学校正式放假前,要针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细致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传销、防洪涝以及外出实践、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各部门单位在假期前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师生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防范溺水的安全意识。
(三)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汛期及暑假期间各类师生员工参与的教学科研、学习培训、实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预案》(桂航保[2014]1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
(四)国际教育学院和相关二级学院,要针对假期出国研学旅行的师生增多的情况,在离校安全教育中开展出国研学旅行的相关安全内容教育。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本部门单位所辖所属的建设项目安全、建筑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各部门单位对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进行封闭管理,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校园内各类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按规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外架搭设、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项目建设中的通道出入口、沟渠、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要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做好防护。
(二)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针对雨季汛期和地貌地域特点,密切关注实时灾害预警信息,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对校园内的建筑物、在建工程、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学校校园内及周边的危险水域、山洪及滑坡易发区域、地质灾害点、易崩塌岩体等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单位所辖工作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建筑物及门窗正常无损。
(二)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饮食、供水供电、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四)保卫处要做好校园日常安全巡逻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防范盗窃案件的发生;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本部门单位的期末、暑假及汛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将组织检查组于7月11日对各部门单位的自查工作开展集中检查。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