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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细则

2020年04月03日 17:27  点击:[]

一、学校公务车辆

   由主管部门统一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校园通行证并录入校门道闸系统。

二、教职工车辆

   1.本人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2.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与车辆行驶证人员一致,方可办理;

   4.如不满足第3点,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与车辆所有人关系证明(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经审核同意,可以办理;

   5.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可办理一辆机动车。

三、与学校有关部门有固定工作关系经常出入校园的业务车辆

   1.本人填写《车辆通行证申请单》,经所属业务对口的部门单位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2.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与车辆行驶证人员一致,方可办理;

   4.如不满足第3点,申请人需提供本人与车辆所有人关系证明(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经审核同意,可以办理;

   5.校内门面、校企合作单位等由校内往来部门申请办理,不接受外来人员个人申请。一个单位或门面可办理机动车通行证2张,非机动车通行证3张。

四、学生原则上不予以办理校园通行证。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材料齐全;

   2.部门及保卫处审核通过;

   3.登记备案;

   4.办理纸质通行证;

   5.汽车及电动汽车录入门禁系统。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保卫处3月30日-4月5日坐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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