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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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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职工摩托车(含燃油助力)、电动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2012年06月04日 00:00 佚名 点击:[]

各部门:

近年来,我校师生员工持有摩托车(含燃油阻力车)、电动车数量逐渐增多,校园道路出现了较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认真贯彻《2012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对进入校区的教职工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实行凭证出入,学生禁止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校区的教职工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一律凭“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摩托车校园通行证”方可入校。

二、到学校办事的外来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需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入校。

三、近期保卫处将对校内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电动车进行稽查工作。对查获的涉嫌无证无牌的赃车、黑车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请我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禁摩“的相关管理规,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做出贡献。

五、请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对所属师生教育宣传,积极配合此次校园摩托车“通行证”的办理工作。2012年 6月8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及文字形式向保卫处报送 本部门摩托车(含燃油阻力车)、电动车登记表》。

六:欢迎广大师生举报赃车、黑车信息。举报电话:桂林市公安局:110;保卫处:5865110。

后附:《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摩托车(含燃油阻力车)、电动车登记表》。相关表格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保卫处主页资料下载栏内。

保卫处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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