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炎炎夏季的到来,各种溺水伤亡、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为切实保证师生安全,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及学校领导指示,现将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进行如下提示,请各部门在端午节前,组织所属师生认真学习和教育。
一、防溺水安全提示
1、学校禁止师生员工到野外江河湖泊游泳。
2、要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3、对自己的游泳技能要正确认识,下水后不要逞能,不要冒然跳水或潜泳。
4、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5、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二、防食物中毒安全提示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吃食品最好不要用手直接拿,要垫一个干净的食品袋或用你自己的餐具。
2、注意饮食卫生。生吃的蔬菜、瓜果、梨桃之类的食物一定要洗净皮,最好在开水里烫3-5分钟再食用。选择食品时一定要新鲜、干净,不要吃隔夜变味的饭菜。绝对不能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和病死的禽、畜肉。
3、学校饮食、卫生部门做好食品卫生防控,健全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三、防交通事故安全提示
1、驾车外出,禁止饮酒。自2011年5月1日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注意端午节自驾车安全。出行前请提前了解行经路线交通状况,妥善做好应对措施。仔细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如轮胎、制动、车灯、雨刷等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夜间照明条件不良,驾驶人易产生疲劳,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5863280;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5865110;校大门电话5865523。
保卫处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