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我校公共财物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平安。
2、要安排好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妥善处置,并迅速向学校总值班报告。
3、放假前,要对所使用的办公室和管辖的实验室、设备、器材、机房、库房、食堂、油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张贴封条,确保电源、门窗等无事故隐患存在;1月13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要针对全校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4、学生离校前,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清理并保存好个人物品。
5、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不离校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并到所在班辅导员处登记,各系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学生公寓管理科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6、做好放假离校前的工作安排,整理好教室、宿舍,关好门窗、电器,扫除好卫生,交接好所用校产,安全离校。
7、加强对离校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的跟踪管理和教育,并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8、注意出行安全,不搭乘无载人资质的交通工具;注意旅游安全,不自行前往地势险峻,道路危险或情况不明的地方探险游览。
9、注意消防安全。在规定的场所正确燃放烟花爆竹,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人员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
10、注意治安安全,不酗酒滋事,不参加邪教组织和各类非法聚会、传销等活动。
11、注意网络安全,上网有度,上健康网,不允许利用网络做各类违法乱纪的事。
12、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发生中毒事件。
13、要加强门卫管理,加强校区的巡逻,杜绝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加强驻校外人员管理登记;严禁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5863280;
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5865110;校大门电话5865523。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201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