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4年国庆“长假”期间安全提示

2014年09月23日 00:00 韦祯迨 点击:[]

各部门、单位:

“迎十一、庆国庆”假期将至,节假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学校保卫处特别提醒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在欢度假日的同时,不要放松警惕,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加强组织领导,节前做好本部门国庆长假期间师生安全宣传及教育工作,强化师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二、长假期间老师们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放假时离开办公室请务必要随手关灯,尤其是空调、饮水机及电脑电源,关闭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三、学生在宿舍中对个人的行李物品进行一次整理,回家时应将贵重物品(笔记本电脑、电子数码产品等)妥善保管,离开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四、师生外出游玩,注意人身、财物安全。要特别注意防溺水淹亡、防登山失足、防地震和泥石流、防电闪雷鸣、防交通肇事、防潮湿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女同学外出旅行在旅途中,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饮料、糖果等物品,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不要搭乘陌生人的车辆,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往返途中尽量结伴而行。

六、增强敏锐性,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邪教组织;不参加传销组织;提高警惕,防止暴恐分子破坏活动发生。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对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有明确要求,请部门将节假日期间发生的重大安全稳定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保卫处或学院总值班室。

保卫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2295660

保卫处

2014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学校大门口车辆出入的安全提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