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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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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季节性事故案件安全提示

2014年05月12日 00:00 韦祯迨 点击:[]

各系(部):

夏季来临,气候逐渐变暖。夏季易发淹亡、中暑、食物中毒、车祸、性侵害及生产事故、次生地质灾害等各类季节性事故案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安稳【2014】6号文件精神,为预防学校发生季节性事故案件,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现作如下安全提示:

1、各单位要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季节性事故案件教育,提出预防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并向每位师生强调有关预防季节性安全事故的注意事项。要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私自下河游泳,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采摘、不购买不安全食物、食品,不参与打架斗殴,保护好人身安全,把预防季节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2、各系部要防止学生私自组织校外郊游、野炊等活动,如安排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上报、审批手续,并要科学组织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特别做好师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夏季是人员溺水淹亡的高峰期,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部门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做好汛期部门安全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汛期校园次生地质灾害的危害性,相应职能部门切实做到“四个一”,即召开一次研究汛期安全的工作会议,开展一次防汛主题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防汛演练,进行一次校舍及水电官网设施等防汛安全大检查。

5、预防电器方面火灾。高温天气师生使用制冷电器时,应该在使用前应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及时更换老化失效的部件,不留下任何火灾隐患。

6、做好机动车的换季保养,检查机动车电路、油路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排除机动车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自燃事故;在露天停车场停车时,勿将打火机等危险物品放在机动车仪器面板上和挡风玻璃下,以免车内高温导致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爆炸,引发机动车火灾。

7、后勤管理处要对可燃气体管线或液化气钢瓶进行检查保养,不要“带病”工作,使用场所要注意保持通风,在使用可燃气体时要正确操作,有人看守,避免发生可燃气体泄露或爆燃。

8、保卫处将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设置安全警示牌。同时,在双休日、节假日派出安全保卫人员对校内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9、加强案件信息报送。如发生事故案件或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或保卫处报告(学校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2295660)。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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