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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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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9日 16:19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汛准备工作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临近夏季,受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溺水、交通等事故多发以及泥石流、山洪、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易发的特点,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一)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师生员工进行深入细致的防溺水、防灾减灾等专题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各类师生员工参与的教学科研、学习培训、实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预案》(桂航保[2014]1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汛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填写《2019年校园汛期安全检查登记表》,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安稳办备案,同时报后勤管理处进行处置维修。

(二)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针对雨季汛期和地貌地域特点,密切关注实时灾害预警信息,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对校园内的建筑物、在建工程、围墙、排水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学校校园内及周边的危险水域、山洪及滑坡易发区域、地质灾害点、易崩塌岩体等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和预警。

(三)保卫处要做好校园日常安全巡逻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

联系电话:0773-6796566,2253085。

各部门单位请于5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版《2019年校园汛期安全检查登记表》(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c@guat.edu.cn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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