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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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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3日 15:3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全国2024年秋季征兵工作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一、征集对象

  主要对象为全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报名时间:2023121日 至 202481018时。学校预计在本学期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入伍体检。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地为“广西|桂林|七星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详细参加入伍报名条件、基本程序、经济优待政策见附件的参军入伍宣传手册。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征集大学生入伍既是军队现代化建设人才需要,也是提高兵员质量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更是高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国家和地方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入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见附件),以多种形式准确地告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二)做好应征报名和政治审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应征学生报名指导工作,配合征兵机构做好政治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应征者在校现实表现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武装部阳艳贵老师,电话(0773-225308513471301093微信同号)或者到飞天楼117办公室咨询。

武装部

2024423

 

附件:

参军入伍宣传手册

服兵役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卫祖国,人人有责。《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参军报国,就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次参军,终身荣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7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

一、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 男兵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大专大三、本科大四学生春季参军,享受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政策,在入伍前可依政策提前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

女青年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 国家实行一年两次征兵,12月底或1月上旬组织第一批体检,3月送兵;5月下旬或6月中上旬组织秋季征兵第一批体检,9月送兵。

二、应征青年入伍的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 男青年:年满1824周岁(200011——200612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22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年满18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岁。

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视力:陆勤人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600度以下)。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兵: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27;(二)女兵:17≤BMI<24BMI=体重kg/身高㎡,如果BMI>=28必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身体其它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 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其它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 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七星区)应征,户籍在七星区(乡、街道办事处)的大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登记报名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辖区内当年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全国征兵网或七星区各乡(街道)武装部主动进行兵役登记,不主动及时或不配合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征兵办在其上大学前不予开具兵役登记证明。

体格检查 按照乡(街道、高校)武装部的通知安排参加初检。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高校、乡办在总检前提前组织初检,初检合格人员到区征兵体检站参加总检。

政治考核 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

审批定兵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参加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由区征兵办召开会议审批定兵。

办理入伍 经公示合格后,由区兵役机关负责办理新兵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秋季高校已双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档案应缓寄。

四、参军经济优待政策

七星区青年服义务兵役两年经济优待概算(万元)



大专毕业生

本科毕业生

入伍时发放

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

桂林市

0.8

1.2

七星区

1

1.2

国家学费补偿

3年最高4.8

4年最高6.4

服役期间发放

部队津贴

3

3

家庭优待金

4(递增机制)

4(递增机制)

退役时发放

退役增发津贴及医保金

0.2

0.2

退伍补助等

0.6

0.6

职业年金

2

2

转移支付养老保险

3.1

3.1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0.9

0.9

初算合计

20.4

22.6

一、说明:1.以上各项均属于概算,具体应以实际政策待遇为准;2.非大学毕业生(学信网查询为准)不享受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大学在校生、新生享受国家学费补偿政策;3.一次性鼓励金本科共2.4万,专科共1.8万,分两部分:桂林市统一发给本科毕业生12000/人,大专毕业生8000/人;七星区在桂林市发放的基础之上予以增发;4.国家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补1.6万元,大专按3年计算,本科按4年计算;5.到西藏、新疆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部队津贴、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增发50%

二、转士官待遇:1.大专、本科毕业生直接转中士,一般工资等待遇约每月8000元,另有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年终奖励津贴等;2.婚后家属享受荣誉金500/月,父母满60岁后享受赡养费600/月。

五、参军服义务兵役相关优惠优待政策

事业单位“带编入伍 2024年开始,春季、秋季入伍均有带编入伍考试,采取事业单位招聘前置的方式,激励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针对有应征入伍意愿并且符合征兵条件,退役后自愿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合格后带编入伍,退役后直接由事业单位聘用上岗。

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岗位数不少于当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任务数的20%。由桂林市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组织专场招聘考试,由区征兵办、人社局组织资格初审、体检、政考,符合征兵身体、政治条件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定兵,由区人社局与已定兵的报考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

优待政策 参军服义务兵役期间,区政府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在七星区入伍,家庭优待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计算,每年2万左右,两年4万以上,每年预计递增幅度在5%左右。广西区政府规定: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本县(区)义务兵补助标准的2倍发放优待金。现役军人在所有军队医院享受免费医疗;依法优先: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都有专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免费。军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军队医疗机构免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等。义务兵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给予其家庭挂光荣之家牌,落实上门送喜报和慰问,协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

报销路费 大学毕业生返乡在七星区报名应征,区人武部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凭车票实时核算报销往返路费。

报销手术费用 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大学毕业生七星区征兵办将全部优先批准入伍。大学毕业生入伍前6个月至24个月期间接受近视矫正手术,按每只眼睛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凭票报销,双眼总计不超过10000元。精索静脉曲张、腋臭手术,按不超过4000元标准凭票报销,在新兵入伍后发放。

大学生毕业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 桂林市政府给全市各县(市、区)批准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发放12000元、专科毕业生发放8000元。七星区在桂林市发放的基础之上予以增发,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20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000元,大专毕业生10000元,学信网认证的函授(自考)本科6000元、专科4000元。此项只针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发放,具体发放数额以2024年春季入伍前的七星区最新优待政策为准。

士兵报考军队院校转干、提干、选取军士 1.士兵考学。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2.大学毕业生提干。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硕士学位,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备案的,入伍1年以上可参加提干考试后选拔成为军官。3.选取军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优惠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生荣立二等功免初试读研;2022年起,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条件许可可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每年8000名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国家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按每学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按每学年最高20000元标准执行,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逐月领取退役金 军士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后每月领取退役金,对长期服役后不愿政府安排工作的军士是很好的选择。

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 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七星区政府每年拿出不低于公务员和事业岗位招聘总数10%的比例,定向招聘从我区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年);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人单位招录或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七星区征兵办咨询热线电话:07732189675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武装部咨询电话:阳老师,0773-225308513471301093(微信同号);或到学校飞天楼117办公室咨询。

六、廉洁征兵监督内容

为提高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公平性,欢迎广大青年、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征兵、接兵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反映存在的问题。七星区征兵办举报电话:07732189688,举报信箱: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116-1号政府征兵办纪检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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