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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8日 16:13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8〕27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安全防控,防范不法侵害,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坚决维护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秋季开学以来,全国多地发生校内或者校园周边伤害学生、教职工的恶性案件以及学生之间的伤害事件,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将各种不安全因素纳入防控范畴,不留死角,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警校联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

二、抓住重点,强化落实

(一)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在元旦、春节、寒假放假之前,要针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等平台,向师生员工重点进行交通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以及防范不良网络贷款、诈骗、传销、校园欺凌等专题教育,突出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教育,增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教育。

(二)严格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防”建设要求,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条对照标准落实建设基础要求。安全保卫部门要把好出入门口关,严格访客身份查验登记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品进入校园。加强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门口安全管理,维护校园门口治安秩序,强化校园门口保卫。加强校园内部巡逻和安全检查,防止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加强安保人员管理,避免出现安保人员自身不讲安全、没有安全意识的情况。学生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定时查铺查人,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非正常人员等重点人员逐人建立台账,重点关注。

(三)加强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学生制度机制,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各二级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加强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各类隐患和问题排查,在排查、化解、预警、防控上下功夫。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重点排查涉校建设工程、招生就业、教师待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摸清校内及校园周边涉黑涉恶势力,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有效打击。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间,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学生,指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定期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针对冬春季节交通安全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六)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要加强校园内各类在建、零星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按规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外架搭设、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项目建设中的通道出入口、沟渠、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要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做好防护。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七)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安全保卫部门要推动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制度,会同公安、综治等部门组织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社会人员侵害在校学生的案件。学生管理部门要健全校内学生伤害行为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规范调查处理程序,构建针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

三、提升管理,谨防事故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人情来往多的特点,教育师生员工不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船,不无证、酒后驾驶车辆;要注意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学生在放假离校期间发生事故。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单位所辖工作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门窗正常无损。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服务工作。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饮食、医疗等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留校学生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

保卫处要做好校园日常安全巡逻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防范盗窃案件的发生;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杜绝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现象。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开展岁末年初及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照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将本部门单位开展的相关工作建立台账记录,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填写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内(附件1),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部门主要领导签字)报送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飞天楼1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c@guat.edu.cn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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