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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三月三”小长假安全提示

2014年03月28日 00:00 韦祯迨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今年是自治区第一个“三月三”、“清明节”小长假。节假日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学校职能部门特别提醒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在欢度长假的同时,不要放松安全意识,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放假前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部门要按照校内安全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全面做好假期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预防季节性事故,特别是预防触电、溺水和交通事故,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师生参加非法聚会,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离开办公场所或居家时,要断水、断电、断气、停热、关窗、锁门。

教育学生参加少数民族活动时,要遵守风俗习惯,在外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准确及时使用120、119、110、122等求助和报警电话。

二、师生外出游玩,注意人身安全

1、要选择经国家检测合格,比较安全、正规的游乐场;

2、活动时要遵守游乐场的安全规定,参加每一项活动,都要严格按规定采取保险措施,例如系好安全带、锁好防护栏等;

3、不要到未开发区域游玩或宿营,要与同伴保持联系,一旦迷失方向,要及时到自己认识的地方,或原地不动等待帮助或呼喊求救;

4、天气炎热,尽量不到山塘、水库游玩,学校禁止师生在野外江河游泳。

5、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安全法规,不选择乘坐没有运营资格的“黑车”,切勿酒后驾车。

三、妥善保管财物,注意财产安全

1、在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购物消费以及乘坐公交车时,要保管好钱包、手机等财物,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购物时不要当众清点钞票。

2、在银行或提款机提款时,要注意周围有无可疑人员,特别是提取大额现金时,最好有人随行,以防被抢。

3、夜间娱乐活动不宜过晚,请勿大量饮酒或前往偏僻之处,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谨防抢劫、抢夺案件发生。

4、不要贪小便宜,不要指望有“天上掉馅饼”美事,以防受骗。

保卫处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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