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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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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2014年02月28日 00:00 佚名 点击:[]

各部门、单位:

学院已于2月17日将南北校区、南教工家属区四个大门进行物业托管,为便于大门的管理和教职员工、学生的正常通行,特通知如下:

一、请全体教职员工、学生支持理解、配合大门口的管理,自觉出示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学生证),接受询问及检查。

二、请各部门、单位于2月27日-----3月5日把本部门还未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教职员工的车牌统计好报保卫处(南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一楼107旁保卫处办)统一制作(填列格式在保卫处资料下载处或群共享下载)。有摩托车、电动车的教职员工请到北校区治安管理科办理出入证。

三、为保证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严禁外卖进入校门,请各单位对师生、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以免带来不便。

四、禁止学生在校内骑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摩托车,一经发现即扣缴。

五、各部门、单位有物品出校门的请开出门条并盖本部门公章;国有资产出校门请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出门条(格式请到保卫处网上资料下载或群共享下载)。

保 卫 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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