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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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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户口接收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00:00 佚名 点击:[]

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户口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系:

经与公安部门协调,2013级新生入学后,请各系按照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为尽快办理新生户口接收和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收时间

从10月8日至10月25日为新生户籍迁移证接收时间,在这段时间请各系以新生班级为单位收取《户口迁移证》,统计好户口迁入学生的学生,于10月25日前日将《户口迁移证》、迁入学生名单表(注:学生名单表样式附后)一并交到南校区综合楼一楼保卫处办公室(107旁)。

《户口迁移证》的具体要求

(一)、户口迁移证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出生地(籍贯)必须到省、市、区(县),右下角一定要有公章,中间要有齐缝章。

注意事项

(一)、为了便于办理户口落户工作,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系、专业、学号,在迁移证背面用铅笔写上父或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每位新生准备好2张1寸彩色白底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学号,统一收齐与户口迁移证一并交保卫处。

(三)、桂林市十二县迁移户口的学生,持居民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到保卫处办理。

(四)、相片采集:本人带上身份证乘24路公交车到金鸡岭路口站下车,往南东二环约500米处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办证中心采集。

请各系发到每个班级,告知每位新生。此通知可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具体事宜请与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电话:18078333588(张老师)。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保 卫 处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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